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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會館使用注意事項

館址:全人社區由下數上來第三戶(原至堅家)一樓,二樓為兩位老師宿舍

目前提供給校友使用:
浴廁、廚房、冰箱(至堅家財產)、鍋具(至堅家財產)、餐具、寢具、電扇(至堅家財產)、沐浴用品(盥洗用具需自備)、視聽設備(至堅家財產)、無線網路

負責人:阿果

使用規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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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人高級中學董事會校友代表選舉章程

總 則
第一條:因應私立全人實驗高級中學組織章程之需要,及校長、董事會之要求,校友會得以推派董事代表一至數名參與學校董事會之運作,並於董事會中代表全體會員之發言。
第二條:董事會代表行使其職權時,其發言需受會員大會決議之規範。

選舉資格
第三條:
一、為校友會會員並年滿二十歲。
二、就讀全人滿三年以上或擔任幹部滿一年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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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人高級中學校友會議事規則


一、會議進行:
1、報告:
會長報告:基本上台面上需要存在的報告。
執行委員報告:執行委員決議之報告。
財務報告:會內經費運用之年度報告。
2、會長、執行委員及其餘重大代表之選舉。
參選方式:自願即成為候選人,並於年度校友大會前一個月截止自願,如自願名額不足則開放提名,經五人以上連署即成為候選人,於年度校友大會前兩週截止 提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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